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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农场经济管理》投稿须知

 
《农场经济管理》投稿须知
一、来稿要求
1.来稿要求论点鲜明、论据充分、文字精炼,篇幅以2800字、4200字为宜,须有摘要(300字左右)和关键词(2~5个),文中所有的标点符号均需在中文状态下输入。
2.来稿请附作者简历:姓名(出生年—),性别,职称,学历,单位。
二、要约
1.自投稿稿件自发出之日(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日为准)起,三个月内未收到本杂志采用通知,可转投其他媒体。
2.凡在本刊发表的作品,本刊享有两年专有出版权。在此期间内,任何媒体、出版物,如需转载、摘编本刊发表的作品,均须同时获得本刊授权。
3.投稿者若抄袭、模仿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,或者稿件内容侵犯他人名誉权、隐私权、人格权的,由投稿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自负文责。
4.本刊一律不退稿,请自留底稿。切勿一稿二投。
5.凡向本刊投稿者,除附有书面特别声明外,均视为投稿者承诺本刊上述各项要约。
三、投稿方式
1.纸张稿邮局投寄:邮寄地址:黑龙江农场经济管理杂志社,哈尔滨市南岗区富水路95号,邮编150090。请在信封上标明作者姓名、稿件名称以及所投栏目,并在稿件中附上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。
2.网上投稿:投稿邮箱。请务必在邮件主题一栏里标明稿件名称以及所投栏目,并在稿件中附上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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